第十二章 意识形态:宗教(第8/8页)

一批批情绪昂扬的年轻人因此抛开对知识的恐惧,而投身到罗马伸出的双臂之中,以一种放纵的热情拥抱独身主义、禁欲苦修的自我折磨、早期基督教作家的著述,或仅仅是温暖而又在美学上让人满足的教会礼仪。如众人所料,他们大多数来自新教国家:德意志的浪漫主义者通常都是普鲁士人。对于盎格鲁——撒克逊读者来说,19世纪30年代的“牛津运动”是这类现象当中最令人熟悉的,尽管它带有英国特征。在英国,只有少数年轻的狂热信徒会实际加入罗马教会,这些人借此表达了最蒙昧、最反动的大学精神,其中的风云人物当推才华横溢的纽曼(J. H. Newman,1801—1890)。其他人则以“仪式主义者”的身份,在英国国教会内寻得一个权宜的安适之处,他们声称国教会才是真正的天主教会堂,并且,令“低级”和“粗俗”僧侣们大为恐惧的是,他们还试图用法衣、薰香以及其他的天主教可厌之物来加以装饰。对于那些以宗教为族徽的传统天主教贵族和绅士家族,对于日渐成为英国天主教主体的爱尔兰移民劳工来说,这些新皈依者令他们不知如何是好;而另一方面,他们的高贵热情也并不完全被谨慎而又现实的梵蒂冈教会官员看重。但是,既然他们来自优秀的家族,加上上层阶级的皈依可能会带动下层阶级的皈依,因而他们仍然备受教会欢迎。

然而,即使在有组织的宗教之内——至少在罗马天主教、新教和犹太教等宗教之内——自由主义的掘墓者仍在发挥作用。在罗马教会当中,他们的主要战场是法国,最为重要的人物是拉梅内(Felicité Lamennais,1782—1854)。他从浪漫的保守主义成功地转变成人民的革命理想者,这使他较接近于社会主义。拉梅内的《一位信仰者的话》(Paroles d ’un Croyant ,1834)曾在政府部门引起喧嚣,因为他们几乎没有想到,像天主教这样可靠的现存制度维护者,竟会从他们的背后插上一刀。拉梅内很快就被罗马宣布为有罪。不过,自由的天主教却在法国生存了下来。这个国家总是愿意容纳与罗马教会稍有不同的流派。在意大利,19世纪30和40年代的强大革命洪流,也将一些天主教思想家卷入旋涡之中,比如罗斯米尼(Rosmini)和乔贝蒂(Gioberti,1801—1852),后者主张在教皇领导之下建立自由的意大利。但无论如何,教会的主体是好斗的,并且越来越倾向于反自由。

新教少数派和各宗派自然更亲近自由主义,至少在政治上是如此。作为一名法国胡格诺新教徒(Huguenot),实际上就意味着至少是一名温和的自由派分子(路易·菲利浦的首相基佐就是这样一个人)。像信仰英国国教和路德宗这样的新教国家,教会虽然在政治上更为保守,但是它们的神学理论对《圣经》学和理性主义侵蚀的抵抗力显然低得多。犹太人当然直接暴露在这股自由主义洪流的全面冲击之下,毕竟他们的政治和社会解放,全都得借助自由主义。文化同化是所有获得解放的犹太人的目标。在先进国家当中,最极端的人士放弃了他们的旧宗教而转向基督教或不可知论,就像马克思的父亲或诗人海涅(但是他发现,犹太人不上犹太会堂,并不表示他们就不再是犹太人,至少对于外面世界是如此)。不那么极端的人则发展出一种稀释过的自由主义犹太教。只有在小城镇的犹太聚居区内,以犹太经文和法典所支配的生活,才得以继续保持。

[1] 事实上,只有该时期的流行歌曲才偶尔借用了天主教术语。

[2] 在俄国,东正教式的纯基督教社会依然兴盛,但这同样的潮流却较少转向过去的洁净庄严那面,而多退回到东正教现有的、无限深奥的神秘主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