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楚国称霸(第6/28页)

前面说过,国、高二氏世代为齐国的上卿,最早是周天子派到齐国去监管齐侯的贵族,身份非常显贵。可是,高固再显贵,也不过是卿一级的人物,和诸侯不能平起平坐。在等级观念相当强大的春秋时期,诸侯之女如果嫁给邻国的卿大夫,是相当没面子的事。鲁宣公很难答应齐国人这一无礼的要求。没关系,那就乖乖呆在齐国吧,不打你也不骂你,只要你坐坐冷板凳就行。到了夏天,鲁宣公终于投降,接受了高固的求婚,才被解除软禁,回到鲁国。

同年秋天,高固兴高采烈地来到鲁国,迎娶了他的新媳妇叔姬。高固这样做,倒是符合当时的婚礼习俗:诸侯娶老婆,派卿出境迎亲;卿大夫娶老婆,就得自己亲自出马了。三个月后,抱得美人归的高固又带着老婆回娘家行“反马”之礼。

所谓反马,也叫返马。春秋时期,卿大夫娶妻,女方乘坐娘家的车马到夫家来。成婚之后三个月,夫家将车留下,而将马送回其娘家,就是反马。据介绍,留车是新媳妇表示谦逊,不敢自认为必定能够得到夫家欢心而长久居住,一旦发生休妻事件,则将乘此车回娘家;而反马则是夫家接受新人,表示不至于发生休妻之事。

公元前602年,鲁宣公跟从齐惠公,带兵讨伐山东的莱国。莱国是小国,从地理位置上看,莱国位于齐国之东,而鲁国在齐国之西,莱鲁两国根本不搭界,也没有产生任何外交上的不愉快。因此,鲁国讨伐莱国,完全是为齐国效力。《春秋》记载:“(鲁)公会齐侯伐莱。”《左传》解释,之所以用“会”这个字,是因为齐鲁两国在这件事上没有共同利益。但凡出兵,如果有共同利益,就应该用“及”字,没有共同利益则用“会”。

由此可见,虽然有叔姬下嫁高固之辱,鲁宣公在齐惠公鞍前马后效力,仍然是积极得很,不敢有丝毫懈怠。鲁宣公这样委曲求全,对于加强齐鲁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保障鲁国的安全,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大的问题:

天下的霸主不是齐国,而是晋国。

自鲁宣公即位以来,只顾给齐国人擦鞋,竟然完全把晋国抛到了一边。晋成公上台,他没有前去祝贺,也没有派大夫代表他前去祝贺。这在当时是十分失礼的事。晋国人嘴上不说,心里却有了一个大疙瘩。

虽然现在的晋国与晋文公、晋襄公时期相比,国势已经大不如从前,但仍然是一个不容轻视的庞然大物。

晋成公即位之后,晋楚之间的争霸进入拉锯战时期,双方争夺的重点仍然是中原的心脏——郑国。公元前605年冬天,楚庄王刚刚解决完国内的斗越椒之乱,就派兵攻打郑国,企图将郑国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公元前604年冬天,楚军再次入侵郑国,顺便与陈国签订了盟约。晋国则派荀林父为将,带兵救援郑国,同时讨伐陈国。公元前603年冬天,楚军连续第三年进攻郑国,终于迫使郑国臣服,与楚国签订了和平协议。公元前602年,郑国在大夫公子宋的主持下,又与晋国秘密谈判,背弃楚国而投入晋国的怀抱。于是,同年冬天,晋国在黑壤(地名)召开诸侯大会,重温霸主的旧梦。

一向不搭理晋国的鲁宣公这次冒冒失失地跑到黑壤,准备在中原各国诸侯面前露露脸。没想到,热脸贴上了冷屁股,鲁宣公一到黑壤,就被晋国人囚禁起来,连会盟仪式都没让他参加。直到鲁国人交出一笔贿赂金,晋国人才将他释放。

对于这件事,鲁国的史官觉得很丢脸,因此在《春秋》中记载鲁宣公参加了黑壤之会,而不写黑壤之盟。毕竟,堂堂一国之君遭到囚禁,未免太窝囊了。

公元前601年春天,鲁宣公灰头土脸地回到了鲁国。

论面积,鲁国不是一个小国;论综合实力,鲁国在列国之中至少也可以排到前八强;而且鲁国还有一个特殊的政治身份,是周公的后裔,在列国中地位崇高。按照周礼的规定,天子的祖庙称为大庙,诸侯的祖庙称为大宫,而鲁国的祖庙也称之为大庙,享受与天子同等待遇;天子家里举行典礼,用八八六十四人的舞蹈,诸侯则只能用六六三十六人的舞蹈,而鲁侯也可以用六十四人之舞。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均体现鲁国的地位超群。可是,进入春秋时期以来,本应受到尊重的鲁国却屡屡受到欺负,而且总是敢怒而不敢言,隐忍了事。

如:公元前694年,鲁桓公携夫人前往齐国访问,不但被齐襄公戴了一顶绿帽子,还被齐国人谋杀在车中,成为一桩离奇死亡事件的男主角。鲁国人对此事的态度之离奇,有甚于谋杀案本身。他们给齐襄公送去一份含糊其词的外交照会,说我国元首畏惧您的虎威,不敢安坐家里,前来贵国修好,事情办成了,却回不了国,也不知道找谁负责任,搞得我国在各国面前很没面子,请您杀了公子彭生,也好让我们对各国有个交待云云。这份照会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有点想讨回公道,却又怕对方发威,有点想指桑骂槐,却又欲说还休,堪称是春秋外交史上一篇奇文。同时,在当年的《春秋》记载中,也仅仅用“公薨于齐”四个字一笔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