磕磕绊绊走向新世界(第2/2页)

至于在北京的总理衙门始终不是清朝的正式机构,而是一个临时的“衙门”。里面的办事人员,都是其他部门抽调过来的官员,全部是兼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因为在中国传统政治体制中,根本就没有“外交部”。天下都是皇帝的,哪来外交?直到《辛丑条约》,列强要求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列各部之首。

外交机构如此,外交礼仪更是如此反复。外国使节嚷嚷着要常驻北京,清朝顶了几十年,最后没扛住,只好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答应使节入京常驻。使节又要求觐见皇帝,这就引发了天朝尊严、觐见礼节等诸多问题。同治朝,外国使节要求大批大批地进紫禁城、见小皇帝。总理衙门大臣文祥和使节们商议礼节,外交手腕相当“高明”。外国公使要带很多随从入觐。文祥就带着外国人经过很多宫殿,穿过很多门,每经过一道宫门,就安排官员殷勤招待或者找些事情。外国使团每经过皇宫一道门就留下几个人应付。结果到了紫光阁,公使们发现身边只剩下翻译了。

列强鉴于清朝痴迷“天朝上国”的心理不愿平等对外各国驻华公使,特地在附件中带上了“觐见礼节说帖”。说帖规定清朝皇帝要在乾清宫正殿接见诸国使臣;诸国使臣呈递敕书或国书时,清朝皇帝必须以亲王乘轿的规格将使臣迎入大内,礼成后送回,来往都要派兵队前往使馆迎送;外国使臣所递敕书或国书,皇帝必须亲手接收;清朝皇帝宴请诸国使臣,应在大内之殿廷设备,皇帝要在座。上述内容既然是“要求”,就说明在实际交往中没有实现。清朝一个劲儿地想方设法避免外国公使和皇帝直接见面,不愿意中外平等相待。

外国政府从鸦片战争前后就开始争取平等利益问题,一直到1901年八国联军之后和谈,各国公使挟战胜余威用条约附件形式固定了下来。原本小事一桩的礼节问题要拖延半个多世纪才得以解决。

《辛丑条约》规定,总理衙门改为专门的外务部,位列各部之首;各国公使常驻北京,划东交民巷为“国中之国”;公使可以直见光绪、慈禧,不用跪拜……清王朝最终还是采纳了西方外交规则,完全融入了西方体系。至于朝贡体系中的藩属国(除日本外),早就先中国一步被西方列强殖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