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济与公共文化生活(第5/5页)

最后,大部分重要城镇的寺庙,在政府的支持下,都会建立叫“悲田养病坊”的机构,用来收容贫病流浪者,性质类似于慈善组织、社会福利院和收容所等。所以宗教场所在中古社会发挥的作用还是挺多的,如果您感兴趣,后面我们会带您到庙里去转转。

本篇主要参考资料&深度了解推荐:

于赓哲.唐代疾病、医疗史初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范家伟.中古时期的医者与病者.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

赵芳军.唐代社会医疗体系研究:〔学位论文〕.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9

刘兴云.唐代中州乡村社会.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7

注28:传世主要唐代典籍如《唐书》《唐会要》《唐六典》中很少提及女医,但天一阁藏明抄本《天圣令》被发现后,其中《医疾令》篇保存了一条关于女医教育的唐代令文。

注29:见《唐会要》卷六五。

注30:《天圣令·医疾令》第一八条:“诸文武职事五品以上官致仕有疾患,在京城者,官给医药。在外者,亦准此量给,以官物市供。”

注31:此“治疟符”和下文“禳疟法”均引自孙思邈《千金要方》卷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