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之考试制度(第5/7页)
明初开国,亦颇曾注意整顿学校,然终是官学衰,私学盛。私家讲学,自不免有时与政府相冲突。张居正为相,严刻压制,此乃张居正不识大体。此后东林讲学,激成党祸,人才凋落,国运亦尽。政府专仗考试取士,而与学校书院为敌,安得不败。然明代亦尚有较好之新制度,可与考试制度配合,即为进士入翰林制,明、清两代都从此制下培养出不少人才。学校培养人才,在应考之前。翰林院培养人才,则在应考及第之后。此制值得一追溯。
在中国历史上,政府常有一派学宫,(此学官二字,并非指如后代之教谕训导而言。)专掌学术图籍,不问实际行政,而政府对此项学官,亦能尊重其自由之地位,仅从旁扶植,不直接干预。此在春秋时有史官。战国以下,私家讲学大兴,政府网罗在野学者,设博士官。秦代博士官,其实略如唐初之翰林院,杂流并汇,政府普加供养,并不搀入政府之态度与意见,来抑此而伸彼。李斯焚书,始对博士官加以一番澄清淘汰。及汉武帝设立五经博士,政府对学术界之态度与意见,更趋鲜明。
然中国政府本身与西方传统大有不同。西方近代一面有宗教超然于政治之外,其社会意识,又常抱一种不信任政府时时欲加以监督之意态,此可谓之契约性的政权。中国则自来并无与政治对立之宗教,社会对政府又常抱一种尊崇心理,圣君贤相,常为中国社会上一种普遍希望,因此中国政权,乃是信托式的,而非契约式的。与西方社会传统意态大异。政府既接受了社会此种好意,亦必常站在自己谦抑地位,尊师重道,看重社会学术自由。政府所主持者乃制度,非学术。制度必尊重学术意见,而非学术随制度迁转。若政府掌握了学术是非之最高权衡,则在中国社会中,更无一项可与政府职权相抗衡之力量,此种趋势,必滋甚大之流弊。因此政府对学术界,最好能常抱一种中立之态度,一任民间自由发展,否则必遭社会之反抗。此种反抗,实有其维系世道最重要之作用。
汉武帝时代之五经博士,即是政府对学术表示非中立态度之措施。不久即生反动,汉儒经学有所谓今古文之争。今文即是政府官学,古文则为民间私学。其实今文经学未必全不是,古文经学未必全是。然而东汉末年朝廷所设十四博士之今文经学,几乎全部失传,而郑康成遂以民间私学,古文学派,成为孔子以后之第一大儒。魏、晋、南北朝,佛学入中国,宗教与政府相对立,政府所主持者仍是制度,学术最高权威,则落入僧寺。唐人考试尚诗赋,诗赋仅论声律工拙,在学术上依然是一种中立性的,并不表示政府对学术是非之从违。宋代王荆公改以经义取士,则显然又要由政府来主持学术,走上中国历史卑政尊学趋向之大逆流,而翕然为社会推敬者,依然是程、朱私学,朱子遂成为郑康成以下之第一大儒。及元、明以朱子《四书》义取士,阳明讲《大学》,根据古本,即与朱义对立。此后清代两百六十年考据之学,无非与朝廷功令尊宋尊朱相抗。然《四书》义演成八股,则经术其名,时艺其实,朝廷取士标准,依然在文艺,不在义理,仍不失为是一种中立性的。此就考试项目言。
至论学官,则魏、晋、南北朝、隋、唐皆有。大体如文学编纂图籍校理之类。政府只设立闲职,对学人加以供养,恣其优游,不限以涂辙,不绳其趣诣。唐代有翰林院,最先只是艺能杂流,内廷供奉。此后遂变成专掌内命,一时有内相之号。宋代翰林学士掌制诰,侍从备顾问。又有经筵官,则为帝王师傅。又有所谓馆阁清选,亦称馆职。此皆在我所称之为学官之列。大抵集古今图书,优其廪,不责以吏事,政府藉此储才养望,为培植后起政治人才打算。明代之翰林院,连史官经筵官均并入,又有詹事府主教导太子,与翰林院侍讲侍读同为王室之导师。翰林责任,大体如修书视草,议礼制乐,备顾问,论荐人才,都是清职,并不有实权负实责。明代始规定进士一甲及第入翰林,二甲三甲为庶吉士,亦隶翰林院,须受翰林前辈之教习。学成,再正式转入翰林院。其他亦得美擢。清代沿袭此制,用意在使进士及第者,得一回翔蓄势之余地。使之接近政府,而不实际负政治责任。使之从容问学,而亦无一定之绳尺与规律。明、清两代,在此制度下出了许多名臣大儒,或为国家重用,或偏向学术上努力。即如曾国藩,初成进士,其时殆仅通时艺。看其家书报道,可以想见其为进士在京师时,一段如何进修成学之经过。此种环境与空气,皆由翰林院与庶吉士制度中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