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爱的经济分析(第3/7页)

(四)最古老的职业

按古龙的说法,性产业是最古老的职业,“堪为百代祖师”,那时候没有钞票,人们拿贝壳换粮换米,我怀疑有些人收藏贝壳就是想回到原始社会。根据伪学者慕容雪村的考证,“性”这东西可以算是另一种贝壳,每一单位的性资源换多少张狍子皮,换几捧高粱米,大概早有定数。即使到了现代社会,性依然是万能结算工具,可以换彩电,换房子,换工作,换城镇户口,有个美女还拿它换了一个法官当。所以英国前首相狄斯赖利说“货币是唯一比爱情更让人发狂的东西”,这里的“货币”如果不是指性资源,我就觉得不大好理解。

站在动物的立场,人类的性压抑、性苦闷实在是不可理喻。一九九三年春天我去北京动物园玩,看见一只老虎四脚乱跳,咆哮不止,据说是发情使然。想想这些动物们也真可怜,一年只有那么一季,还很难遇见合适的对象,茫茫林海,真爱何求啊。人类就不一样,一年到头都不闲着,自带设备搞生产,方便又轻松,资源又丰富,没有稀缺性。

经济学中的“稀缺性”指的是对需求而言,资源总是有限的、不足的。这种理论应该不适用于性资源,人类的性需求十分有限,“百年三万日”,这数字大概可以算是人类的极限,即使威猛强悍如张伯伦,也有支撑不住的时候。与这有限的需求相比,人类拥有的性资源可以说是无穷无尽的,五十亿人口中有一半都是异性,如果我们也是老虎,肯定用不着四脚乱跳,咆哮不止。

一个开放的性市场需要制定交易规则,这是套用康芒斯的话。为了避免性市场陷入萧条,政府应当以行政干预拉动需求,比如对性产业免税等,这大概可以算是凯恩斯主义者的观点。不过在现阶段的中国,康芒斯和凯恩斯们都无用武之地,性产业不合法,从业者只好在地下状态左躲右闪,偶尔生产,这显然不符合规模经济的要求。就像爱伦•坡的诗:“被光明弃绝/向幽暗中寻找自我。”这诗是我查字典翻译的,不知道译得对不对,但二○○○年我曾见过一个被收容的姑娘,她这样对警察说:找不到工作,摆个摊你们又要没收,不干这个干什么?那姑娘如果会用英文写诗,中国可能要多一位女文豪。

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在全世界都有争论,反对者认为性产业合法化会导致伦理危机。上帝是这么说的,“妓女如深坑……她埋伏好像强盗,她使人多有奸诈。”上帝的比喻总是很形象。除此之外上帝还说了一句:“与妓女结交的,浪费钱财。”事实上有钱不用才是恶行,因为那将导致经济危机,否则政府拼命拉动内需干什么。

十八世纪初,英国医生伯纳德•曼德维尔写过一首诗叫《蜜蜂的寓言》,说节约并非美德,奢侈浪费才是致富之道,这诗对凯恩斯有莫大影响,但明显跟上帝过不去,所以被禁了好几百年。反对者的第二个理由是性病,认为红灯区合法化就是性病泛滥的前兆,这话也有事实依据,比如泰国就有艾滋病泛滥的问题。

我个人倒是赞成合法化,但谁如果认为我这是为了自己嫖娼方便,我也无话可说。我的观点是这样的:既然不可能禁绝,不如拿它来赚钱。一个阵地,政府不去占领,黑社会就必然去占领。钱在政府手里和在黑社会手里哪个更能为广大人民造福,这事不好说,但逃税总不是美德。

至于“伦理危机”,我看就是个幌子,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小说《卡拉马佐夫兄弟》中,米蒂亚这样告诉阿辽沙:关于伦理学,我没法对你解释清楚。根据我的个人经验,所有解释不清楚的东西都会被人拿着当幌子,比如雷公电母、狐仙和柳树精,乡村巫医们靠着这些发了老鼻子财了,但最大的一个幌子就是所谓的伦理道德。再说说泰国的艾滋病,据我分析它不是红灯区合法化的问题,只是政府管理不当,如果不合法,可能传染得更厉害。众所周知,地下状态什么东西都传播得快,比如小道消息、黄段子,还有SARS。

上世纪九十年代,荷兰鹿特丹曾打击过色情行业,结果政府税收锐减了几亿盾。据说东亚也有这种情况,但身边的事不好说,我们还是说别人吧。

(五)赔本买卖

作为一名独身主义者,我坚决认为婚姻是个赔本买卖。首先它的机会成本太高,我们形容某人得不偿失,常说他“捡了芝麻,丢了西瓜”,那么结婚就是捡了一粒芝麻,却丢了一个谷仓。投资理论讲“不能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结婚显然是违背了投资理论,你把所有的蛋都放了进去,最后未必就能孵出小鸡来,弄不好连蛋都要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