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5/8页)

“啥公司?”

“布鲁克斯-菲尔丁,就是那个律所。我去那儿能拿到的薪水比我在FBI的工资高两倍。”

“那都是助纣为虐的人才去的地方!”老爹愤然说道。

“每个人都有权得到有力的辩护。”

“你怎么不跟唐·莱利结婚生孩子?有了孙子,我退休以后就不愁没事做了。”

朱迪面露苦相。她从来没有告诉老爹她跟唐分手的真正原因。真相很简单,他有了外遇。他觉得内疚,就向朱迪坦白了。他只是跟一个同事短暂地劈过腿。朱迪试图原谅他,但是从此以后,她对唐的感觉就不再像以前一样了。她不再迫切地想跟他做爱。她对别的男人也没有感觉了。她内心的某个角落里安上了开关,她对异性的欲望被关闭了。

老爹对这些都不知情。他把唐·莱利看作是完美丈夫的典范:帅气、聪明、成功,而且又是执法人员。

朱迪说:“唐今天还叫我出去吃饭,庆祝一下,我估计要爽约了。”

“我估计我比你更了解你该跟谁结婚。”老爹说着,苦笑了一下,站了起来,“我得走了,今晚得去搞突击。”

她不喜欢他晚上工作。“你吃过了吗?”她担心地问,“你走之前,我给你煮几个鸡蛋好不好?”

“不了,谢谢,宝贝。我待会儿会去买个汉堡。”他套上一件皮夹克,亲了亲她的脸颊,“我爱你。”

“拜。”

门刚砰的一声关上,电话铃声就响了。是唐打来的。“我在玛莎餐厅订了个位。”他说。

朱迪叹了口气。玛莎餐厅非常高档。“唐,我不想让你失望,但是我真的不想去了。”

“真的吗?可是我今天就差没把妹妹献给餐厅领班了,才订到这个位子。”

“我实在没心情庆祝。今天在局里碰到了坏事。”她把莱斯特兰奇得癌症的消息,还有金凯德交给她一个白痴任务的事情告诉了他,“所以我要辞职了。”

唐震惊了:“真不敢相信!你那么喜欢FBI。”

“以前是很喜欢。”

“太糟糕了!”

“没那么糟糕。不管怎么说,我也是时候赚点钱了。你知道我在法学院好歹也是个风云人物。现在这些赚大钱的人当中,有些人当初还没有我成绩好呢。”

“那当然,帮助杀人犯逍遥法外,然后在此基础上写一本书,赚一百万美元……这是你吗?我是在跟朱迪·马多克斯说话吗?喂?”

“我不知道,唐。但是我现在心里很乱,所以不想出来。”

电话那边沉吟了片刻。朱迪知道唐正在向冰冷的现实妥协。过了一会儿,他说:“好吧,但是你得补偿我一下。明天一起出来怎么样?”

朱迪已经没有力气拒他于千里之外了。“可以啊。”她说。

“谢谢。”

她挂了电话。

她打开电视,看了看冰箱里面,想着该做什么晚饭。但是她一点也不饿。她拿出一罐啤酒,打开了它。她盯着电视看了三四分钟,才意识到原来她看的是西班牙语节目。她又觉得不想喝啤酒了,于是关掉电视,把啤酒倒进了水槽里。

她想着去埃弗顿酒吧,那是FBI特工常去的地方。她喜欢去那里过夜生活,喝啤酒,吃汉堡,分享战争年代的故事。但是现在,她也不确定自己会不会变得不受欢迎,特别是如果金凯德也在那里。她已经开始感觉到自己是个圈外人了。

她决定写简历。她打算去办公室,用自己的电脑写。出去做点事情总比窝在家里闷出病来要好。

她拿起枪,然后犹豫了,特工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当值的,身上必须随时带上武器,除非是在法庭、监狱,或办公室里。但是如果我以后不做特工了,我就不需要带武器。紧接着,她改变了主意:管他呢,万一路上看到有人抢劫,我要是因为把武器放在家里了,不得不坐视不管,那岂不是很愚蠢吗?

这是FBI的标配武器——西格-绍尔P228手枪。这把手枪里一般能装十三发九毫米子弹,但是朱迪总是拉动枪栓,将第一发弹放入枪膛,然后取下弹夹,将弹夹重新装填,这样就可以装十四发子弹。她还有一把雷明登870型五发散弹枪。和所有特工一样,她每个月接受一次枪械训练,训练场地一般在圣里达的靶场。她每年接受四次枪法测试。这种检定课程从来难不倒她,她眼光很准,手很稳,反应也很快。

和大多数特工一样,她只有在训练的时候才开过枪。

FBI特工是调查员。他们接受过高等教育,薪水优厚,不是用来打硬仗的。有些人在局里待了二十五年,却从来没有参加过枪战,甚至没有跟人格斗过,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们必须时刻准备着。

朱迪把她的武器放在一只背包里。她穿着奥黛,一种传统的越南服装,类似于长裙,衣领是立起来的,裙子的两侧高开叉,下半身一般要配上一条喇叭筒的长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休闲装束,原因不仅仅在于穿着舒服,而且更重要的是,她知道她穿这种衣服很好看:白色的布料能够衬托她的披肩黑发和蜜色皮肤,修身的剪裁能够彰显出她的姣好身形。她一般不会把这身衣服穿到办公室,但是现在已经是晚上了,况且她也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