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王亶望之能事(第6/7页)

正因为甘肃收捐“成就”惊人,乾隆皇帝大喜过望之下,深感王亶望不负所托,多次褒奖有加。只是,这位好大喜功的皇帝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所谓六百万石捐粮,竟然完全是纸上之数,官仓中一粒米都没有。当然,按照王亶望所报,这三年内,甘肃省年年发生了“特大旱灾”,这六百万石完全不存在的捐粮,也全部按照王亶望的请求成为赈灾粮食,在“勘灾底册”上发放给了“灾民”。六百万石粮食来无影,去无踪,全部是纸上谈兵,可谓天衣无缝。

除了冒赈吞没六百万石捐粮外,王亶望犹不知足,还想了许多方法来冒领国库帑银。他先是谎称须用捐粮赈济甘肃各地,还需要脚价银(运费)四万两,以募集役夫运粮。当然,这脚价银也毫无例外地落入了他个人的腰包。又借口收捐粮太多,仓库不够,请求在二十六个州县添建新仓库。户部为此批准用银十六万一千八百余两,也全部被甘肃官员分肥分掉。几乎所有的甘肃官员都卷入了这场贪污大案,从上到下,无官不贪。

因为冒赈的关键环节完全凭王亶望一句话,甘肃各州县地方官员为了多报受灾分数,纷纷投其所好,向王亶望大行贿赂之事。仅皋兰县一县,知县程栋便每年送给王亶望二万两白银。有一年的冬天,王亶望赶盖一处新居。为了让王亶望尽早住进去,程栋不顾天寒地冻,下令工匠赶修,竟然不惜成本地用热水和泥,为此耗费白银二万两。

王亶望除了对行贿者来者不拒外,还经常主动向下级官员张口:金县知县邱大英曾被索取白银一万一千四百两;平番知县何汝楠被勒索白银一万八千两。对于那些事先不使银子当“敲门砖”的官员,王亶望均不予接见。乾隆四十二年(1777)三月,巩昌府知府潘时选到兰州求见王亶望未果,后经“高人”指点迷津,奉上了一千两银子作为见面礼,这才见到了王亶望。当地人为此编了个顺口溜唱道:“一千见面,两千便饭,三千射箭。”意思是说,花上一千两银子,才能见到王亶望一面;花上两千两,王亶望大人或许会请他吃个便饭;掏出三千两银子,那么王大人就会赏脸一起射个箭娱乐一下,表示关系更加亲密一层。

在收受贿赂的形式上,王亶望也花样百出,要求行贿官员一定要掩人耳目,于是金县知县邱大英将白银藏在食物中送入布政使司,西宁县知县詹耀磷则将银子装在普通竹篮中。为了便于向地方勒索财物,王亶望公然下令各州县在兰州设立一直为朝廷明令禁止的“坐省长随”,只要他有所需求,立即命坐省长随通知各州县,如此得到的财物多不胜数,就连王亶望本人后来也承认自己得属员银两财物甚多。乾隆四十二年(1777)五月,王亶望三年俸满,升任浙江巡抚,离开甘肃时,随身带走的财物需要数百头骡子来驮,除了银两外,还有古董、皮张、衣服等,可以说是满载而去。

清朝制度,官员任职满一定年限可酌情升调,称为“俸满”。京官以历俸二年为俸满。外官分腹俸或边俸:腹(腹地)俸五年俸满;边(边区)俸三年俸满。

自王亶望上任甘肃布政使,立即着手策划历史上最大的一起贪污冒赈案,到三年后王廷赞接任,这一省大小官员上下一心,集团贪污,出现了长期腐而不败的局面,实际上是与清朝的官员选拔机制息息相关。

清朝制度,每逢寅、巳、申、亥年进行“大计”,即对所有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评估,由此作为奖惩的基准。具体流程是:每一级地方官员均由其直接上级写出评估报告,然后呈交给一省的布政使和按察使。布政使和按察使在报告上附上各自的“考语”(评语)后,再转呈总督或巡抚。总督或巡抚审核后或批准、或修正评估意见,再上交吏部。受到上司推荐的官员自然面临褒奖、升职;而受到上司弹劾的官员则会立即交吏部议处,面临夺俸、降级、革职的处罚,甚至会被永不叙用;而既不被推荐又未被纠劾的则可以留任原职。这一套官员选拔机制,即所谓的“伯乐制”。

前面提过,清朝捐纳制度盛行,导致仕途竞争激烈,地方官员每上升一级更加困难。而在“伯乐制”下,官员不是民选出来的,官员的前程不是掌握在老百姓手中,而是掌握在其上级手中。官员的提拔也没有客观标准,完全由顶头上司的喜好决定,下级官员的命运完全掌握在上司之手,想要获得升迁或保住官位,就必须全力博取上级的欢心。如此一来,下级向上级巴结、逢迎、献媚、送礼、行贿也就成了必然的最佳之选。官员不想尽办法贪污,就没有财力向上司行贿,不行贿也许就无法保住官职或者被降职。如此循环下来,每一级官员都是其上级的行贿者,又是其下级的受贿者。顺治朝刑科右给事中任克溥(其人其事参见第一章《科场案》)曾经谈到官场风气时说:“官员的十分精神,只有三分办政事,七分都用来逢迎上司。”可谓一针见血。在这种非民选的官员选拔体制下,贪污腐败根本就无法清除,真正清廉的官员就必然是凤毛麟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