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捕获冥国守护者(第6/10页)

欧文停住嘴。一阵静寂。随后响起了内维尔·劳埃德的声音。

“不简单啊!可您是怎么推测到所有这一切的呢?”

“首先,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一事实,即‘金角牝鹿’其人是这个案子的关键。说起来,我对谎言自种直觉。我在问她这张便条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这中间有蹊跷。接下来,要让她说出实情,对像我这样的行家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不过请允许我告诉你们,解决其他那些案子时,我就不需借助这些手段了。

“我们碰到的第一个案子,是‘克里特公牛’案。它没有任何特别费解之处,除了狮人所拥有的某种‘魔力’,得以结果了那个号称打不垮的希腊水手。无疑,当我们的赫拉克勒斯决定采取行动时,水手是有点醉了。狮人的灵活敏捷大大超过喝醉酒的对手。除此而外,我想他不过使用了一种小巧的新玩意儿,人们称之为‘指节防卫器’。目击者们声称,两个人搏斗时都是徒手。但我曾在某些印度水手的武器装备中见到过这种买物。它们装有小小的尖头,夹在手指间几乎看不出来,尤其是当金属给漆成肉色时更是如此。

“我所提出的这个见解,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作支持。但我打赌,我们这位赫拉克勒斯,除了那些已举出的预防措施外,就是使用这样一种武器赢了‘克里特公牛’。对他而言,这或许是他那些苦差当中最冒险的一个,但在我看来,却是最缺乏美学的一个。

“‘涅墨亚的狮子’一案,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更具才华也更难解决,不过也经不起分析研究。我们只要考虑两个决定性的证据就行了,那是在案发现场找到的:受害者嘴里的一块布和放在桌上很显眼的几本魔术戏法书。我们也知道,受害者麦克劳德少校酷爱脱身术。但凶犯是怎么下手,将这个‘大自然的伟力’扼杀,而‘伟力’却无法自卫,头上既未受到重击也没有给麻药麻翻,这是怎么回事呢?问题这样提了出来,它本身也就差不多提供了答案。对我来讲尤其如此——变戏法搞魔术乃是我的业余爱好,不会不知道比试穿紧身衣①无疑是最具独创性的一种消遣技巧了。人一旦被绳捆紧在里面后,可以用牙齿在适当的地方撕开一块布。无疑少校是这么做了,他鼓起肌肉,想从里面脱身,但没有成功。

-----------------------------

①是指来缚疯子或囚犯用的一种衣服。

“他为什么要套上这种衣服呢?附近的旅店老板可说是绐了我们答案,因为当天晚上少校告诉他说,‘余已与一年轻后生有约,彼自云稍胜我一筹’。然而并没有什么搏斗和不知怎么就给制服了的痕迹,所涉及的便是比试玩紧身衣的技巧问题了,即是说,一旦穿上它后能成功地从中脱身。这是一种古典的挑战方式,那个神秘的访客前来用它挑战少校的身手和力量。也许麦克劳埃德快要成功了……如果这时凶手没有上来扼死他的话。对凶手来说,这和拿着匕首捅死一个正在睡觉的人一样容易,因为这时的少校被捆在紧身衣里无法做出任何反抗。这种衣服还会使他不致皮肉受伤,或者留下一些说明问题的痕迹,例如他给绑起来的绳印。

“我们的‘涅墨亚狮子’就这样完了。显然,这是我们的凶手所干的第一件功绩,他没忘了偷走少校那张漂亮的狮皮!接下来他就准备继续他的‘事业’了。一个月后他带着狮皮去了格拉斯奇,要去挑战无疑是他最令人生畏的对手,我将其名之为‘勒耳那蛇怪’……

“在那里,他的成就和前面这件事差不多一样,结果也是战胜了敌手,砍下了怪物的头,其象征便是那些不好惹的狗,而自己则毫发未损,甚至连狗也没有——如果我们不把它们被砍下的头算进去的话。面对这样一群恶狗,这种事似乎是无法想象的。然而好几位邻人在这个惨剧之夜都曾听到,这些狗吠叫了好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赫拉克勒斯应是又一次借助于他最爱用的一个方法,即让他未来的牺牲品不由自主配合自己。于是,—个和自己的狗一样惹不起又非常吝啬,在周边地区有如恶龙的悍妇老太婆,就成了罪犯心目中理想的‘勒耳那蛇怪’了。老太婆仗恃自己凶恶的看家狗,不让任何人靠近自己的家;但若是有人上门,向她提出一桩好买卖,让钱币在她手里叮叮当当作响,那么打起交道来肯定就容易、热络得多了。

“我们那位神秘访客向她提出了什么建议呢?这么说吧,是要买下她的狗,而且出价极高,但条件是能先看一看。虽然女主人就在场,他还是希望女主人给她的那些狗都戴上一个嘴套,那是他随身带来的。这样,那些狗便一个个过来给封住嘴,并被拴在了屋里。这中间其他的狗在屋外仍然叫个不停,一直轮到最后一只。这些凶恶的四脚保镖给控制起来后,他对付‘勒耳那’就毫无困难了,只要挥拳来一下将其击昏就行。接下来,他手拉狗绳牵着这些狗,像绞死人一般将它们吊上树枝。剩下来的事便是只要到厨房里找一把大菜刀,再回去干完他邪恶的活计……在挨个将狗身首异处后,他回到厨房去干最后一件事:砍下号称‘不死的勒耳那’的脑袋,并像传说中所讲的那样,把这个头塞到一块大石头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