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上院议员(第3/4页)

印达辛加穿着一件牛津纺的外套来了,斯瓦米作为活动的组织者将他介绍给听众。“我将用英语向大家介绍这位先生,因为我觉得他已经不会讲印地语了。但我想你们和我的看法一样,他讲起英语来确实像个地地道道的英国绅士。他在外国受了教育,刚刚回国,一心想着要帮助特立尼达的穷人。女士们、先生们,有请印达辛加先生,英国伦敦牛津大学文学硕士。”

印达辛加蹦了蹦,摸了摸领带,然后傻乎乎地开始大谈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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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达辛加输光了他的积蓄,还和同样输光了积蓄的进统党秘书大吵了一架。印达辛加说进统党承诺过会赔偿成员因竞选活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他发现让进统党兑现这一承诺是根本不可能的了。因为竞选失败后,这个党便也不复存在。

泉水村的人开始称格涅沙为尊敬的上院议员格涅沙·拉穆苏米纳尔,这是毕哈利的主意。

“你要找谁?尊敬的格涅沙·拉穆苏米纳尔,立法委员会议员?”他总是这样询问来拜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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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讲到这里,或许我们该停下来,回顾一下格涅沙的个人发展史,从教师到按摩师,从按摩师到通灵师,从通灵师到上院议员。这时他开始写自传《罪恶的年代》。他在这本书里把他的成功(他请读者原谅他使用了“成功”这个词)归功于上帝。通过这本自传,可以看出他非常相信宿命,而他个人地位的不断上升好像也确实是上天注定的事情。如果他早出生十年,按照特立尼达印度人那个时候对教育的看法,他父亲不可能把他送到女王皇家学院去读书。他可能成为一个学者,而且是一个平庸的学者。如果他晚出生十年,他很有可能被他父亲送去美国、加拿大或者英国读书,然后成为一个职业人士——那个时期印度人对教育的态度已经完全改变——格涅沙很可能成为一个不怎么成功的律师或者一个医疗事故频出的医生。如果,一九四一年美国人驻兵特立尼达的时候,格涅沙采纳了莉拉的意见到美军基地去谋了份工作,或者和其他众多难以糊口的按摩师一样成为出租车司机,那么他永远也没有机会成为通灵师,可能也就被毁了。今天这些按摩师们,就算他们去美国镀了金,也已很难维持生计。现在在特立尼达,已经没有人相信那些江湖牙医和缺少现代医学知识的按摩师。格涅沙以前的那些按摩师同行们都转行去开出租车,但开一英里只能挣三美分,因为竞争实在太激烈了。

“很明显,造物主就是要让我成为一个通灵师。”格涅沙写道。

就连他的那些敌人,也为他提供了帮助。没有纳拉亚的攻击,他可能会一直安心当他的通灵师,永远也不会去从政。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就在特立尼达的民众最需要驱魔的时候,格涅沙当上了通灵师。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返,但有些人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今天在特立尼达的穷乡僻壤,仍能找到那些贫困拮据、苦苦谋生的通灵师。冥冥之中,老天指引他走上驱魔的道路,也在他该离开的时候启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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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上院议员的首次经历令格涅沙有被羞辱的感觉。立法委员会的新成员和他们的妻子被邀请到总督府赴宴。尽管一家新成立的激进周刊称这是帝国主义的阴谋诡计,但所有的新成员都出席了,不过并非每个人都带上了妻子。

莉拉是因为害羞,但她借口说她无法忍受用别人家的盘子吃饭。“就像到餐厅去。你不知道吃的是什么,也不知道是谁煮的。”

听到她不去,格涅沙暗自松了口气。“我必须得去,但我不会理会那些刀叉的规矩。我还是会和平时一样用手抓着吃,不管总督还是其他人,都管不着。”

但去参加晚宴的当天早上,他咨询了斯瓦米。

“先生,您首先要有心理准备,您是绝对不会喜欢吃到嘴里的东西的。用刀、叉和勺子吃饭,就像是一次恐怖事件。”然后,他向格涅沙概述了吃西餐的规矩。

格涅沙说:“不,不。切鱼刀、汤勺、水果勺、茶叶勺,这些规矩都是谁没事做想出来的?”

斯瓦米哈哈大笑。“先生,您就像我以前那样做吧,看别人怎么弄,您就怎么弄。去之前好好吃些上好的米饭和木豆菜。”

对摄影师来说,这个晚宴倒是能有收获。格涅沙系着腰布,穿着长衫,包着头巾;西班牙港一个选区的代表穿着卡其布西装,戴着太阳帽;第三个穿着马裤;第四个,显然是为了遵守参加竞选时所做的承诺,穿着短裤,还敞着衬衫;那位肤色最深的上院议员穿着三件套的蓝西装,戴着黄色的羊毛手套和单片眼镜。其他男人都极像企鹅,有时连黑色的脸都像是企鹅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