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第3/6页)

“没有。”

“特德很想要几个孩子。我生了头一个孩子以后就不能再生了,这对他是一个很大的打击。”

“我不知道你还生过孩子,”我很诧异地说。

“当然生过。所以特德才和我结婚的。可是我生这孩子的时候很困难,医生说我不能再生了。要是她活着,可怜的小家伙,我想我是不会和乔治一起私奔的。她死的时候已经六岁了,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长得非常漂亮。”

“你从来没有提起过她。”

“没有,谈到她我就受不了。她得了脑膜炎,我们把她送到医院。他们把她安顿在一个单人病房里,让我们陪着她。我永远忘不了她所受的痛苦。她一直尖声叫啊叫的,谁都没有办法。”

罗西哽咽着说不下去了。

“是不是就是德里菲尔德在《人生的悲欢》里所描写的那个死亡的情景?”

“是的,就是那个情景。我一直觉得特德真是古怪。他跟我一样都不忍心再提这件事,可是他却全写到了书里;他什么都没有遗漏;甚至有些当时我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他也写了进去,我看了才想起来。你会觉得特德真是冷酷无情,但其实他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和我一样心里十分难受。我们晚上一起回家的时候,他会像个孩子一样痛哭。真是一个怪人,对吗?”

正是《人生的悲欢》这本小说当时引起一片异常强烈的反对声,而且正是那孩子死去以及随后叙述的那个片段给德里菲尔德招来了特别凶狠恶毒的谩骂。我还清楚地记得那段描写,那实在太悲惨了,其中并没有丝毫感伤的成分;它不会引出读者的眼泪,却会激起读者的愤怒,因为一个幼小的孩子竟遭到如此残酷的痛苦。你觉得这样的事只能由上帝在最后审判日作出解释。那段文字非常有力。可是如果这个情节是从实际生活中得来的,那么接着发生的情节也是真实的吗?正是后面的那段描述使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公众大为震惊,同时也受到评论家的谴责,他们认为那不仅有伤风化,而且也很不可信。在《人生的悲欢》中,那对夫妇(他们的名姓我已忘了)在孩子死后从医院回到家里吃茶点;他们很穷,住在租来的房子里,收入只够糊口。那时天色已晚,大约七点左右。经过一个星期持续不断的紧张焦虑,他们已疲乏不堪,而悲痛更彻底摧毁了他们的精神。他们彼此无话可说,凄然地默默相对而坐。好几个钟头过去了。后来妻子突然站起身,走进卧室去戴上帽子。

“我想出去走走,”她说。

“好吧。”

他们住在维多利亚车站附近。她沿着白金汉宫大街走去,穿过公园。她到了皮卡迪利大街,又慢慢地向皮卡迪利广场走去。有个男人看见她眼睛望着他,就站住脚,转过身子。

“晚上好,”他说。

“晚上好。”

她站住脚,笑了笑。

“和我一块儿去喝一杯怎么样?”他问道。

“去的话倒也可以。”

他们走进皮卡迪利大街旁边一条小街上的一家酒店,那儿聚集了很多妓女,男人都上这儿来和她们搭识,他们一起喝了杯啤酒。她和这个素不相识的人说说笑笑,编了一个关于自己的荒唐故事告诉他。后来他问她可不可以跟她回家;她说不行,他不能这么做,不过他们可以去一家旅馆。他们坐上一辆马车,前往布卢姆斯伯里,在那儿的一家旅馆里要了间房过夜。第二天早晨,她坐上公共汽车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随后穿过公园;等她到家的时候,她的丈夫正坐下来准备吃早饭。吃完早饭,他们回到医院去安排孩子的葬礼。

“罗西,你能告诉我一件事吗?”我问道。“书里孩子死后发生的那些事——那也是真的吗?”

她迟疑地看了我一会儿,接着嘴上又浮现出她那仍然娇媚动人的微笑。

“唉,那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了,讲讲也没什么关系。告诉你我也并不在意。他写的并不完全真实。他只是猜测而已。不过,他居然猜到那么多,我还是觉得很吃惊,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那天晚上的任何事。”

罗西拿起一支香烟,沉思地把香烟的一头在桌上敲了敲,但是她并没有把烟点着。

“正如他在书里说的那样,我们从医院回家。我们是走回去的;当时我觉得我没法子一动不动地坐在出租马车里,我觉得我身体里的一切都死去了。我早已哭得死去活来,再也哭不出来了,我累极了。特德想要安慰我,可是我说:‘天哪,你什么都别说。’后来他就什么都不说了。那时候,我们在沃霍尔大桥路的一幢公寓的三层楼上租了一套房间,只有一间客厅和一间卧室,所以我们只好把那可怜的孩子送到医院去;我们在寓所里无法照料她,而且女房东说她不希望把生病的孩子留在房子里,特德说她在医院里可以得到更好的照料。女房东倒不是一个坏人,以前做过妓女,特德常常和她闲聊,一聊就是几个小时。那天她听到我们回来了,就上楼来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