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复查结果依旧很理想,手术最后被定在11月11日,只剩下不到一个月。

因为这样,林钦舟心里无端紧张起来,这些天简直拿秦越在当猪养,早上牛奶鸡蛋面包缺一不可,中午顿顿有汤,猪蹄汤、鱼头豆腐汤、山药排骨汤、番茄牛腩汤……每天不重样。

汤都是他早上出门前就炖在电饭锅里的,为此还特地去超市买了个小电饭锅,专门用来给秦越煲汤。

至于晚上,同样大鱼大肉伺候着。

秦越很无语,问他:“你是要送我去手术,还是送去屠宰场?”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在客厅看电影,秦越刚被林钦舟监督着喝了一碗红枣银耳汤,肚子快撑破了。

林钦舟又起身进厨房把碗洗了,顺便洗了碗车厘子出来。秦越一看,顿时头疼无比:“我真的吃不下了。”

“不行,吃两颗,今天水果只吃了苹果,医生说了,营养摄入得均衡。”

“……”但医生没让你把我当猪养。“要是我胖很多,手术刀下去直接一层膘,恐怕不太好。”

他表情一本正经,林钦舟笑着亲了亲他唇角,又去捏他腕骨:“不可能,明明那么瘦,我都想再把你养胖几斤。”

他自己叼了一颗车厘子,手里还拿了一颗:“哥,两种方式,你选哪一种?”

“……”秦越认命地咬住他捏在手里的那颗,感觉胃里的食物已经快顶到嗓子眼了。

“太胖的话真的不好下刀,我没开玩——”

后面的话被林钦舟用嘴堵回了肚子里——

“怕胖的话我们就来做运动。”他掌心贴在秦越心口,摩挲着,“哥,上次我没准备,今晚我们要不要再试试,就当饭后运动了……”

眨眼距离手术只剩下半个月的时间,周六这天晚上,林钦舟开车载他哥去听了黑狐乐队的演唱会。

这是黑狐乐队十三周年的巡回演出,从今年9月开始,辗转全国大中小12个城市,一直到12月底结束。

同时也是乐队贝斯手宋岳的告别演出。

黑狐乐队是无数人的青春,如今宋岳要从乐队离开,从此以后黑狐乐队就不再是原来的黑狐乐队,这对很多粉丝来说都是不小的打击。

有些粉丝更是全国各地追着黑狐跑,就为了再多看几次演出。

这个月正好巡回到东城,林钦舟早在一个月前就抢好了票,想和秦越一起去。

演出场地选在东城最大的体育馆,距离演出开始还有半个多小时的时候场馆内就已经人声鼎沸,两人找到自己的座位。

“哥。”林钦舟将刚刚在门口买的两个米老鼠耳朵的发箍戴在自己和秦越头上,还往秦越脸上画了黑狐乐队的标志——一只简笔的黑色狐狸。

笔尖划在脸上的感觉可能有些不舒服,秦越眼睫眨得很厉害,眼窝下面那颗小黑痣在昏暗的光线中仍旧很夺目,好看得要命。

“哥,你睫毛真的好长。”

秦越抬了下眼,回他一句:“你也是。”

林钦舟哑然失笑,把手里的笔递过去:“哥,轮到你给我画了。”

秦越修长的手指握着手里的笔,神色为难:“我不会。”

画画是秦越的死穴。小时候林钦舟就觉得他哥是十项全能的,这人特别聪明,学什么都特别快,好像只要他肯学,就没什么事能难倒他。

比如林钦舟死活弄不明白的立体几何,他只要稍微看一眼,就能选出答案,正确率相当高。

但有一样秦越特别不在行,那就是画画。

他的画,怎么说呢,就是相当抽象,乍一眼完全认不出他画的是什么。林钦舟曾经把他画的姥姥认成外星人、兔子当成猫。

唯一画的很好的是一只水彩大萝卜,林钦舟当时特别骄傲,就像是他自己画的似的,买了个大相框将那颗大萝卜裱起来,挂在大堂最醒目的位置。

有一回一对年轻的夫妻带着他们四五岁的女儿来岛上旅游,进来大堂后那小女孩一眼就看到了墙上的画,指着那画对她妈妈说:“妈妈,我的画怎么被挂在这里呀……”

秦越当时没说什么,结果等一家三口进了房间,立马就把那幅画给取了下来。林钦舟在旁边抱着肚子笑,然后趁着秦越去忙,又把画挂了上去。

十多年过去,那只大萝卜如今依旧被挂在墙上,甚至成了【浮白】的镇店之宝,大众点评上很多评论里都会带上这幅画,盛赞老板“有童趣”。

也不知他哥要是看到那些评论,会作何感想。

“没事,随便画,就当是画大萝卜。”

秦越手下的力道重了些。

“嘶——疼——”

秦越的动作顿了顿,眼睫眨得厉害。

“哥,这样看你睫毛更长了,真好看。”他是真不怕秦越会画残,不肯好好坐着,抬手轻轻碰了碰那长长的眼睫,“我哥怎么这么好看,天仙似的,我上辈子肯定是个积德行善的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