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第3/3页)

学姐听了,直翻白眼,“你是不是一见钟情,鬼迷心窍了?”

一见钟情?

庸俗。

所以他高傲地否认:“我不喜欢任何人。”

他给的形容太抽象,学姐自己也忙于实验课业,从夏到冬,研一过了大半学期,才发回照片。

“你要找的人不会是他吧?”

“对,就是他。”

“救命啊!你居然真的喜欢我师哥!我难以想象!”

“我不喜欢任何人。”

学姐却听不进去,“你完了,他是那种超冷淡,超自律的神人,看不上你们世俗的情情爱爱,我导可喜欢他了。”

非常冷淡。

但听摇滚。

所以,颜烟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那年平安夜,学姐突发来一条消息,说把“神人”拐来了酒馆,人已经在路上,成败在此一举,让他好好表现。

为什么要把他的好奇,庸俗地归位爱情或喜欢?

他只是想认识颜烟而已。

暗光中,颜烟似要起身离开,他站上舞台,选了颜烟这几周最常听的歌。

至此,只要颜烟来酒馆,他就会唱其歌单里的歌曲,顾虑到其他观众的体验,他挑的都是抒情摇滚。

学姐说颜烟是个神人。

可据他观察,“神人”在刷夜时,也是会打哈欠的,但平淡得像是在呼吸,一点都不狰狞,眼角凝着的湿意清淡冰冷,似是凌晨的夜露。

“神人”还会面不改色地说“荔枝桃桃”,仿佛是酒单印错了字,而自己说的才对。

段司宇心想,“神人”确实是个很有趣的人。

无数个夜晚,他在一旁高傲地审视,观察颜烟是否有资格做他的朋友,尽管他根本不清楚对方的想法。

质的变化,是那次颜烟帮他修改代码。

前一年,为换新的设备,他同时接了几个广告公司的配乐,从早到晚忙得焦头烂额。

到了期末,其它课程,他熬两夜就能拿到高分,惟有C语言,他熬了好几夜,竟是低分飘过。

这简直不可忍。

看到分数时,段司宇想,他要重修,他非得在第二年拿到高分不可。

直觉与灵光是他做事的驱动力。

而代码,因为那些细致的规则,只要有一处错,就全盘运行错误,这让段司宇无比抓狂。

因为自尊心,有哪处不懂,他宁愿自己想,上网查,都不会去找人问,因为他讨厌旁人装范,或表现出一丝优越感。

但意外的是,颜烟没有优越感。

颜烟只是平淡地看了题,而后上手改动,告诉他哪里有问题,声音清清冷冷,让他想到雪化时滴落的水珠。

颜烟的声音渐渐朦胧,他有一瞬恍神。

直到声音停止,他侧头,正好对上颜烟漂亮的眼睛,心头只有一个想法。

——这世上,竟然真的存在这样一个人,不让他讨厌,甚至愿意主动靠近。

从小到大,段司宇讨厌过很多人。

同龄二世祖,聒噪且脑子有病;段玉山,总是爱装腔;

同学,全是恋爱脑;长辈,陈腐古板;亲戚,阿谀逢迎的马屁精。

似乎每个人,都无法对上他的频次。

他的世界是个孤岛,他喜欢的东西没人懂,他曾激烈表达过不满,但依然无人理解,所以最终,他放弃与蠢人沟通,独行踽踽。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的世界里,终于出现一个特例。

——颜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