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暴露(第2/3页)

陆浩初坐在办公室中,桌上摆放的资料里记录着最近一个月15起命案,其中有10起涉及到超凡。

也就是鬼。

这些案件都没有太多的疑点,因为仇恨化鬼,不管是现代的影视作品中,还是修行界的记录,都不算新鲜事。

修行界有句老话说得好,恶人还需鬼来磨。

次日下午,妻子的凶手又被公司调查出来了,那就是被害人丈夫。

干尸上残留的阴气超出了正常水准,已经达到了尸变的可能。并且阴气正在消散,说明此前的阴气更盛。

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丈夫被杀心生怨恨,两人共处一室进一步刺激的亡魂,一年多时间化为厉鬼。

杀死了仇人,并且没有殃及无辜,自我解脱。

大仇得报,放下执念,烟消云散。

一个非常正能量的案件。

陆浩初又把最近所有的死亡案件调出来,接下来的两天,房间的灯光就再也没有关过。

……

一个男人被妻子杀了,而男人的复仇工具是“角先生”。

一个16岁的高中生在自己的日记上写下这么一行字,他兴奋的站起来,享受着伸张正义带给他的快感。

多巴胺快速分泌,早已经忘记了一开始的害怕。

少年平复了一下心情,随即扭头看向了端坐在桌上的黑猫。

“小咪你实在是太厉害了。”

少年叫程志,是一个正在上高一的青少年,普通出身,父母双全,没有什么特殊的经历。但却如同大多数少年人一样,内心有着一颗非凡的心。

这颗心一般被称之为中二。

自命不凡是大多数少年人会有的心态,特别是在这超凡公开的时代,幻想着成为修士,幻想着有一天突然飞天遁地。

程志没有修行天赋,他按部就班的学习和生活,日子仿佛一眼望到头。

抚摸着自己的猫咪,低声问道:“猫呀猫,我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超凡的力量,这样子我就能不被欺负了。”

本来是稀疏平常的自言自语,然而黑猫突然开口说话了。

“很简单,只要你用血与魂揉搓进生灵的血肉喂给我吃,我就会给你超越凡人的力量。”

声音直接传进脑子里,黑猫实际上并没有说。

程志以为自己出现幻觉了,认为自己的宠物猫,能给自己超凡的力量。

这是一件非常荒谬的事情,但是少年照做了。

脑海中出现的声音告诉自己如何去做,如何揉搓血与魂。

程志是一个三好学生,17岁的年纪除了极少部分人,一般坏不到哪去。他没有去杀人,而是用零花钱在市场上买了只兔子。

将兔子杀死,喂给黑猫吃。

然后程志就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他好像不用眼睛也能看到东西,只不过这个距离非常短,只有半米。

程志欣喜若狂,拿出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兔子供奉黑猫。

一天之内他的零花钱完全花光,而黑猫仍然觉得不够,让他继续找。

程志说自己没钱了。

“到处都是血食,血魂咒,以阴气催动,吞三魂六魄取出,有一魄要归于天地,否则阴司有感。”

程志第一次杀人就在当天晚上,他又听到楼上嗜赌如命的男人在殴打妻女。往日他不敢招惹这个赌狗,今日他想替天行道。

然后程志脑子一热催动了血魂咒,男人的三魂六魄被他抓入兔子里,然后献祭给黑猫。

他的力量更强了,能感知到两米外的东西,眼睛也有了某种变化,回家的路上他目睹了一起车祸,被撞死的人身上钻出了一个虚影。

黑猫说那是残魂,很快就会被阴差抓走。

程志很好奇传说中的阴差,他蹲了大概一个小时,终于看到了一个身披铠甲,宛如战将一般的鬼魂。

不同于其他鬼魂,阴差的身体很清晰,面容很像前段时间牺牲的缉毒警察。

同时阴差也注意到了他,仅仅是目光的触碰,就让程志仿佛掉进三月寒冬的河水。

阴差离开了,并没有对他有什么额外举动。

黑猫说阴司不干涉阳间事,小小阴差无法违抗法则。

这只是一点小小的插曲,黑猫又给了他一个任务,去制造厉鬼。起初他是拒绝的,但当黑猫给给他找到合适“材料”时,程志毫不犹豫做了。

因为这些都枉死之人。

后来程志杀的人越来越多,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言行举止带上了些许气焰。

对朋友,对父母,对老师同学都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意味,开始在网络上自称本尊。

有一天,他在学校与人产生了摩擦,被人打了一顿后,回家把人给杀了。回家后在网络上与人发生争吵,一气之下又用了血魂咒。

“你已是取死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