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2/6页)

余思雅心里涩涩的,这只是苦难的一角,是无数没有着落的年轻人的一个缩影。他们不是没想过努力,不是不愿努力,而是没有机会让他们努力。

“就她和胡祥吧,两个人,一个带着孩子的单亲妈妈,一个是母亲生病的未成年。两人都很具有代表性,而且是弱势群体,更容易引起人的共鸣和怜悯之心。”余思雅深谙人性。很多人都有怜弱之心,这样以来,即便他们做什么,大家也会宽容很多。

路明惠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一会儿我就回去写报告,就写他们俩的故事,然后留个悬念,下一次再写他们的出路。”

路明惠已经安排得很好了,余思雅没有意见:“那就辛苦路主编了,能告诉我这个女知青的姓名和住址吗?”

路明惠从本子上撕了一张纸下来,递给余思雅:“我得回去了,争取早点写出来,过审后送去印刷厂。”

“嗯,天气热,再喝点水吧。”余思雅知道路明惠赶时间,没有留她。

等路明惠走后,余思雅按照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女知青的家。她父母是纺织厂的,现在就住纺织厂的家属楼里。

纺织厂是老厂子了,建国初就成立的,家属楼也有二十多年的历史了,当年还光鲜亮丽的巷子经过时光的反复揉搓,变得破败不堪了。曾经风光无限的纺织厂也像个垂暮的老人,失去了当年的风采。

余思雅踏进小巷,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阿婆在门口洗菜,水直接流到街上。

余思雅踩着干燥的地方走过去,笑着问道:“阿婆,请问宋敏丽家在哪里你知道吗?”

“你找她?”阿婆抬头,上下打量着余思雅,浑浊的目光中带着探究和好奇,“就再往前走,电线桩子再往前左边第五家。”

“谢谢阿婆。”余思雅客气道谢,在阿婆好奇的目光中往前走去。

走到阿婆说的那户人家,余思雅就看到一个皮肤黝黑,手上都是茧子的女人背着个孩子从屋檐下搭建的一个矮小的窝棚中出来,那窝棚非常小,只能摆一张床,而且比余思雅还矮,只能弯着腰进去。

女人低垂着头,手里拎着个破桶,瞧见门口站了个陌生人,她也没问一声,漠不关心地从余思雅身边走过。整个人像是一具行尸走肉。

余思雅犹豫了一下,跟了上去。

路过先前那阿婆门口时,她问道:“闺女,你不认识宋敏丽啊?”

余思雅轻轻摇头:“对,这么热的天,她背着个孩子去哪儿?”

阿婆叹气:“去市场捡卖不完的老菜叶子,得早点去,不然被其他人捡走了。”

余思雅沉默了,连老菜叶子都要抢,宋敏丽的处境真的是很艰难。

她疾步跑了出去,在巷子外面追上了宋敏丽。

宋敏丽听到声音,突地回头,拽着水桶挡在自己面前,戒备地盯着余思雅:“你跟着我干什么?”

余思雅站在离她三四米远的地方没动:“宋敏丽,你不要紧张,省报路明惠同志将你的地址给我的。”

宋敏丽的采访并没有见报,知道记者采访过她的人并不多。她眼里的戒备稍退,但水桶还是紧紧拽在面前:“你找我做什么?”

看着像刺猬一样的宋敏丽,余思雅不由叹了口气。

像宋敏丽这样的情况,其实安排进厂子里是最合适的,但她这样极度不合群,孩子也没人看护,还有过案底,以后一旦宿舍里发生失窃什么的,很多人都会第一个怀疑她。

余思雅思来想去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和和气气地说:“我想问问你,愿不愿意去卖衣服?”

“卖衣服?”宋敏丽瞳孔骤然一缩,怀疑地看着余思雅,“你……你,你没骗我?”

余思雅一听就知道她误会了,赶紧解释:“不是做售货员。我是清河鸭的余思雅,我们单位在郊区有个服装厂,可以批发一批便宜的背心、短裤之类的服装给你,你自己拿到街上去卖。如果你没有本钱,第一批可以先赊给你,如果卖不出去,你可以把货退回去。”

宋敏丽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你……你不怕我拿了衣服跑了?”

余思雅笑着说:“我知道你家在哪里。而且我相信你也愿意长长久久地做这个买卖。”

现在是物资紧缺,不是后世衣服堆成山卖不出去的年代。只要能赚钱,大家想长久地做这个买卖,宋敏丽就不可能拿了这点东西跑路。而且即便她真的跑了,清河鸭也承担得起。

同时,这也是尝试着为清河鸭服装开辟新的销售渠道。

回办公室后,余思雅就打电话给了丁舜:“丁厂长,我有两个消息要告诉你。”

丁舜像是猫嗅到了鱼的味道,兴奋地问道:“余总,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啊?”

余思雅故意叹了口气:“市里面给咱们下达了任务,让服装厂面向全市,公开公正地招聘五百名员工,三十岁以下的年轻人,有裁缝经验的优先。你先将招工公告拟出来,过一周找广播电台宣布这个消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