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二、黎免段职(第2/2页)

23日,张国淦再到公府讨回信,黎就把免段的最后决心向他直截说明。张劝他再加考虑,话刚出口,站在黎身边的金永炎突然拔出手枪来,对着张的胸膛晃了一晃,恶狠狠地说:“不许开口!一开口我就一枪打死你!”黎挥手叫金永炎退下去,并向张表示歉意,派卫士护送他离开公府。

黎把印铸局局长吴芨孙叫出来,把免段的命令交给他即日公布。但是吴不肯接受,他说总统命令从来都是由国务院交到局里来的,没有由总统直接交下来的前例,他一鞠躬退了下来。

同一天,那位年老多病久不视事的伍老博士出人意料地到了国务院总理办公室,将三道总统命令发交印铸局发表。第一道命令是免去国务总理段祺瑞的职,特派外交总长伍廷芳暂代国务总理;第二道命令是派陆军部次长张士钰暂代陆军总长;第三道命令是派王士珍为京津一带警备总司令,并派江朝宗、陈光远为副司令。原来还拟好了惩戒倪嗣冲和告诫督军团的两道命令,却被黎临时抽回,没有发表。

同一天,黎通电各省报告处理内阁问题的经过。电报说:

“段总理任事以来,劳苦功高,深资倚畀。……乃日来阁员相继引退,政治莫由进行,该总理独力支持,贤劳可念。当国步阽危之日,未便令久任其难。本大总统特依《约法》第三十四条,免去该总理本职,由外交总长伍廷芳暂行代理,俾息仔肩,徐图大用。一面敦劝东海(徐世昌)出山,共膺重寄。其陆军总长一职,拟令王聘卿继任。执事等公忠体国,伟略匡时,仍冀内外一心,共图国是。”

同一天,段乘车往天津,黎派公府顾问丁槐赠以程仪1万元,并派侍从武官长荫昌代表送行。段临行前发表漾电说:“……查共和各国内阁制,非经在任内阁总理副署,不能发生命令效力。以上各件(指以上三令),未经祺瑞副署,将来地方及国家因此生何影响,祺瑞一概不能负责。”这个电报显然是控诉总统以非法手段免去他的国务总理,不承认这个命令有效;电报末尾署名为“国务总理段祺瑞”,显然仍以在职的国务总理自居。

伍廷芳也发表通电否认命令违法,他根据《约法》的第三十四条,解释总统有任免文武官吏之全权,并且举出“民元唐(绍仪)、熊(希龄)免职,陆(徵祥)、赵(秉钧)受代,先例具在,与《约法》皆无抵触”。他是以北洋派之矛,攻北洋派之盾,因为更换内阁总理的命令,不经原任内阁总理副署,已由北洋派的创立者袁世凯开其端,而当时并未被认为违法,则这次发表的命令也不能认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