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氓时代的异乡人托克维尔的问题意识与中国人的问题(第2/3页)

当然,“托克维尔问题”只适用于封建将亡未亡、平等将兴未兴的时代。在中国,唯一勉强接近这种形势的时代就是春秋战国时期。然而,以后的历史路径则呈现跟美国相反的方向:美国人为了自由而争取平等,两者兼得;秦政以后的中国人为了平等而消灭了贵族,接着就把平等和自由一起丢掉了。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人读到托克维尔论平等的奴役,一定不会无动于衷。他的大意是:如果平等与奴役的结合长期化,心灵的水准一定持续低落。实用技术或许可以繁荣,然而追求纯粹科学的理论探索肯定无以为继。(这时中国读者会叫道:李约瑟问题!)全民陷于平等的愚昧,统治者只要垄断少量的知识,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统治。这样的国家就像一座黑暗、狭窄、令人窒息的小屋。(这时中国读者又会叫道:铁屋!)

从历史的黎明到近代世界的黎明,东西方文明迄今为止的经验为我们描绘了这样的历史路径:日耳曼蛮夷步入文明世界,将部落组织直接变形为封建体系。“国王、贵族与人民”是“酋长、长老和人民”天然的政治后身。

阶级森严,尊卑判然,但没有一个凌驾于各阶级之上又外在于社会(Society)的强大政权,社会或者不如说诸社团(Societies)依据王国的法统(Legal Constituted Authority)和各阶级的法权(Legal Rights)自我治理。各阶级的利益诉求是以争夺法统、保卫法权的形式进行的,二者的基础都来自历史权利(Historical Rights)。各阶级并非不关心利益,但他们知道,有了诸特权与诸自由(Privileges and Liberties),面包和其他一切都会随之而来。国会是各阶级代表及各法人团体代表进行利益博弈的场所。国会就是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各阶级博弈的产物,立宪政体就是各阶级的力量平衡。

这种自由是阶级社会的产物。阶级社会以不平等为原则,但并非一切不平等社会都能产生自由。在东方的吏治国家中,尊卑和财富(不是财产或财产权)的不平等远远超过阶级分明的封建社会,全能国家面对散沙社会,国家和社会界限森严,但社会各阶级的分野模糊混乱,没有明显的阶级意识,尤其没有封建欧洲那种能自我治理的阶级组织。可以说,这个社会有尊卑贫富,却没有作为诸特权与诸自由(Privileges and Liberties)主体的阶级。甚至只有在欧洲语言中,这两个词才能读出原有的含义。

在这个社会中,君主只是游民无产者中的幸运儿,可以通过赤裸暴力取得统治地位,而不需要法统依据;一旦离开赤裸暴力就会一无所有。贵族只是得宠官僚的荣誉称号,没有离开政权以后仍然可以分庭抗礼的独立阶级力量。城市只是人口较多的乡镇,没有自治组织和宪章。平民群众更换身份就像更换衣服,因为没有严密的阶级组织可以保护并约束他。斗争不在有组织和法权的各阶级之间展开,而在原子化的个人之间进行:不为权利,而为生物学层面上的(幸运儿的)富贵或(不幸者的)温饱。这个社会最鲜明的特征就是组织资源极其匮乏。

这个社会早已越过自己的封建时期和绝对主义时期,进入文明的暮年。吏治国家产生的目的本来是仲裁各阶级的冲突,但它越来越强大,超过了所有阶级力量的总和。吏治国家早已折断了各阶级的骨骼,吞食了它们的血肉,把残骸化为原子化的个人,因为任何组织资源都可能是它的潜在威胁。在外部观察者的眼中,这个庞然大物没有骨骼,没有组织器官的分化,由面目雷同的阿米巴直接聚集而成。

吏治国家是最后的组织资源,一旦解体,社会就会瓦解为阿米巴状态。吏治国家是社会最大的诅咒,也是唯一的救星:吏治国家是最后一道符咒,将无政府状态禁锢在胆瓶中。吏治国家是社会丧失自我治理能力后,赖以延续残年的外部起搏器。有人幻想有了先进、精密的起搏器心脏就会强大,这是一个严重的错误。另一些人幻想打倒起搏器心脏就会强大,这是一个更加严重的错误。如果你在和平时期就离不开起搏器,尽可能维持现状就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社会却享有一种奴役的平等,平等程度往往超过享有法权的阶级社会。在没有法统的地方,命运有最大限度的不可预测性。末路王孙青衣行酒,里巷小儿干禄公卿,皆为司空见惯,不会受到阶级或任何组织规则的限制或保护。没有规则就是最大的规则。这种平等的代价之一,就是王侯将相无种,大位人人可欲。因此,帝国必须把全民视为假想敌,提前发明了20世纪独裁者自以为应该享受专利的许多镇压技术。

“托克维尔问题”产生于托克维尔对未来的恐惧:平等化通常以追求“自由的平等”为开端,可是一旦走错了路,就会演变为“奴役的平等”。然而,对我们而言,这一切已经是既成事实。如果我们想知道怎样才能摆脱“奴役的平等”,实现“自由的平等”,那么他们无法在托克维尔这里找到答案。在托克维尔看来,既然欧洲人参考美国经验预防“奴役的平等”的希望极大,那他为什么要坐在岸上研究“怎样先落水再爬上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