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近代史 第十八章 八国联军和辛丑条约(第3/3页)

注830 以六个月为一期。第一期,自庚子年九月十五起,撤盛京西南段至辽河之兵。第二期撤盛京其余各段及吉林之兵。第三期撤黑龙江之兵。将军会同俄官订定俄兵未退前三省驻兵之数,及其驻扎之地,不得增添。撤退后如有增减,随时知照俄人。俄人交还山海关、营口、新民屯各路,中国不许他人占据,并不得借他国兵护路。

注831 Alexeif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