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编 近代史 第四章 清初的内政(第2/2页)

【注释】

注657 据日本稻叶君山所撰《清朝全史》:金太宗天会七年,曾下削发令,然施行之范围,惟限于官吏。元时,华人剃发的甚多。然元朝实未尝颁此禁令,见《东方杂志》三十一卷等三号《中国辫发史》。

注658 参看第二十二章。

注659 当时觊觎储位的,以圣祖庶长子允禔(zhī)和第八子允禩(sì)为最甚。允礽初以狂易被废。后发觉允禔命蒙古喇嘛厌魅之状,乃囚允禔而复立允礽。然允礽复立之后,狂易如故,未几,又被废。此事在一七〇八年。圣祖自此以后,就不提建储问题。群臣奏请的多获罪。至世宗时,乃创储位密建之法。皇帝将拟立的儿子,亲自写了名字,密封了,藏在乾清宫最高处正大光明殿匾额之后,到皇帝死后,再行启视。就成为清朝的家法

注660 世宗之所以得立,据他自己说,是他的母舅隆科多面受圣祖遗命的。但当时谣传:圣祖弥留时,召隆科多入内,亲写“皇十四子”四字于其掌内。给世宗撞见了,硬把“十”字拭去的。这话固无据,况雍正和皇十四子允 (tí)乃同母兄弟,圣祖断无舍兄立弟之理。

注661 清初八旗,有上三旗、下五旗之别。上三旗即正黄、镶黄、正白,为禁军,亦称内府三旗,下五旗为诸王护卫。所以他们都是有兵权的。世宗才借口允禩擅杀军士,把他撤掉。

注662 所谓耗,是官吏征收赋税时,借口转运、存储,都有耗损,额外多取,以为弥补之地的。当钱粮征收本色时,即有耗米等名目。明中叶以后,改而征银,则借口碎银熔成大锭,然后起解,不免有所耗损,所以多取,谓之火耗。

注663 北京文渊阁、圆明园文源阁、奉天文溯阁、热河文津阁,谓之内廷四阁。扬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杭州文澜阁,谓之江浙三阁。太平军兴,文汇、文宗都被毁,文澜亦有散亡。庚申之役,文源被焚。文溯现亦流落沈阳。现在幸全的,只有文渊、文津两部而已。

注664 东三省在清朝,只有少数民地,其余都是官地和旗地。汉人出关耕垦,是有禁的。蒙古亦有每丁私有之地,和各旗公共之地,都不准汉人前往垦殖。其因汉人业已移殖,而设厅管理,都是嘉道以后的事。至于要想移民开拓,则更是光绪末年的事了。

注665 参看第二十四章。